第(2/3)页 甲辩称戌时在东市酒肆饮酒。 然酒肆掌柜只记得甲“似曾来过”,不能确定时辰。 问: 若你为县令,该如何审此案? 若你为甲,遭此诬告,该如何自证?若有破局之法,可一并写之! 嘶! 整间明法科的考区,几乎同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声。 奸污题! 大乾律法之中,堪称最为棘手,也最难取证的一题! 而且这题太毒了。 他的证据链极为完备。 从苦主柳氏哭诉,再到柳氏的衣衫破裂,身上有伤,还有邻人听见了柳氏的呼救。 现场遗落的有玉佩,柳氏的衣袖上还有甲身上袍子的青线。 双方还有旧怨。 从表面上的证据来看,甲几乎百口莫辩。 可题目偏偏明说了这是诬告。 难! 简直太难了! 一个富家子弟盯着题目,汗如雨下。 “这怎么破?” “玉佩在现场,青线也有,邻人也作证了……” “这不死定了吗?” 王景行也被难住了。 他知道该查,可这该怎么查? 这题若写不好,便会显得自己只会坐在官位上尸位裹素,却不会保护无辜者。 那就更别说除了断案,还得站在甲的立场上,换位思考,该如何破局,自证清白! 真叫人头大啊! 另一边。 韩慎坐在角落里,看到这一题时,却没有半点的慌乱。 他在县衙八年,见过太多“证据完备”的假案。 有些人为了夺田,可以买通邻里,有些人为了报仇,可以自伤身体,有些人为了害人,可以提前去偷走玉佩衣物。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。 公堂之上,最怕的不是无证。 而是假证太真。 韩慎直接提笔写道: “学生以为,案不可听哭声而断。” “苦主之泪可怜,然无辜之冤亦可怜。” “县令之眼,当看证据如何来,而非只看证据有多少。” 写完这一句,韩慎整个人都放松了。 他继续写。 “此案,当先验时。” “戌时几刻,邻人何时闻声,更夫何时打更,东市酒肆至柳巷需几刻,夜禁巡卒有无见甲。” “若东市酒肆至柳巷往返需三刻,而柳氏所言前后不过一刻,则疑。” “若掌柜不能定时,可查酒筹、酒账、同席客人、当夜巡铺、东市门禁。” “次验物。” “甲的玉佩是否新落,泥痕是否合巷中泥土,玉佩的绳结是否有断痕,断痕新旧如何。” “甲袍上的青线是否独有,若市中同料甚多,则不可为重证,若青线乃从旧袍取下,色泽、磨损、尘污皆可辨。” “再验伤。” “臂伤方向深浅,可是自致?” “衣衫破裂处,是由外力撕扯,还是先割后扯,破口边缘若整齐,则疑刀剪,若丝线拉裂,则疑外力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