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而且市价百五十两的田,只折四十两。 这是不是强行兼并,故意为之? 原本的自耕农,一夜之间变成给寺庙交租的佃户。 最后逼得妻子投河,儿子击鼓鸣冤。 那这叫自愿? 这分明是披着契约皮的吞田! 但难就难在这里。 你该如何界定? 律法……不能只凭可怜断案! 周某虽然可怜,但不代表契约天然无效。 寺庙可恶,也不能不引律便直接抄家。 那契约是否全废?还是只废利滚利部分?田产过户能否追回?折价过低算不算趁机压价? 周某当众谢僧,又是否能证明其无胁迫?交租两次是否意味着追认? 僧人算不算以势逼债? 这每一步都要落到大乾的律文上。 王景行握着笔,半晌没有落下。 他现在脑海中只剩下五个大字。 “高阳,汝,人否?” 若是再加一个字,那便是六个大字。 “高阳,彼其娘之!” “不当人也!” 不远处。 一个买了《明法密卷》的富家子弟看到这题,人都傻了。 这题怎么答? 他盯着草纸,眼泪差点流下来,忍不住的低声骂道。 “草啊,出题给我出点好的啊!” “这尼玛是明法?” “这是让我当大理寺卿啊!” 监考官当即冷冷扫来。 他立刻低头。 “学生无事。” 顿了顿,他也很熟练地补了一句。 “只是想娘。” 监考官:“……” 这股想娘的风,都已经从明经科刮到了明法科了吗? 王景行深吸一口气。 这一题他足足用了小半个时辰,这才答完。 呼! 他松了一口气,对这一题的发挥还算满意。 此题虽难,但好在他的基础扎实。 他打起精神,看向下一题。 第二题: 有父死后留田十亩。 长子独占,称父生前口头许诺,十亩尽数归他。 幼子不服,遂告官。 第(2/3)页